【典型案例】最高法:不能仅因存在挂靠关系,就判令被挂靠单位直接向实际施工人的合同相对方承担支付工程款的民事责任发表时间:2026-01-05 15:47 裁判观点 自然人挂靠具备资质的被挂靠单位承揽工程,其以自身名义或虚拟项目部名义与实际施工人另行建立分包合同关系的,该分包关系独立于挂靠关系。被挂靠单位未与实际施工人形成直接合同关系,且无法律特别规定的,仅因存在挂靠关系,不得判令被挂靠单位对实际施工人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 案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最高法民再272号 一、撤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黔民终694号民事判决; 审判长 杨 春 审判员 江建中 审判员 徐春鹏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周睿隽 书记员 程 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