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0972-8612471

【法治要闻】一周法治要闻

发表时间:2025-03-17 10:0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4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3月13日发布第44批指导性案例,共3个案件,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其中,指导性案例248号“金某等组织卖淫案”明确,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为获得立功情节,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指导性案例249号“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诉德惠市某原种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明确,在债权人持续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普通诉讼时效因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百八十八条关于“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指导性案例250号“利辛县某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安徽某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县某腾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明确,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向该工程的抵押权人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放弃行为是否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检察机关依法对吴英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记者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英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吴英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主席,党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14日消息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齐同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同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齐同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四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中国网信网3月14日消息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标识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法发布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典型案例。

  《解释》明确规制“霸王条款”。《解释》第九条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针对合同格式条款约定仲裁,但仲裁机构仲裁费最低收费标准远高于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妨碍消费者获得权利救济问题,《解释》规定,约定的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的“霸王条款”无效。

  ■2024年全国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69万件

  新华社记者14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69万件,罚没金额共计3.49亿元。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开展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查“包治百病、永不复发”的“神医神药”“低息贷款秒到账、保本零风险”的金融理财、“免考办证、保分包过”的教育培训等广告违法行为。

  ■最高检与中消协首次联合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3月15日消息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活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联合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依法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

  公安部网站3月15日消息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纵深推进“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消费、惠民生、扩内需贡献公安力量。2024年,共立案侦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3.7万起,其中侦办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2万起,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5200余起。